新修订的《防震减灾法》将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。按照《防震减灾法》的规定,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是该法主要的执法主体,在推进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。地震部门应当高度重视《防震减灾法》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,要把学习宣传、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作为当前防震减灾事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、抓好、抓实,要严格按中国地震局《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实施〈防震减灾法〉意见的通知》〔中震法发〔2009〕23 号〕要求,紧密结合各地实际,抓住有利时机,尽快研究制定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一系列工作措施。